2006年12月29日,星期五(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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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侵占两不误 经理变成阶下囚
黄苏平 杜鹃

  近日,海盐县农资有限公司的原化肥部经理沈某被海盐县法院以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和5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6年6个月。
  2005年11月,沈某被海盐县农资有限公司聘为化肥部经理,主要职责是制订进货计划及价格,然后填写拨款通知单,等总经理签字后再将该单拿到财务科拨款。看到大笔货款从手中流过,沈某的内心开始骚动。今年3月,沈某从本县于城镇某公司收取业务款10502.50元,但他并未上交公司,自己花了个精光。尝到甜头后,沈某更加肆无忌惮了,5月31日,他又以购化肥为名,让公司将177600元打入“张宝国”的个人账户,并挪用其中的5万元给其妻开设的服装公司用于经营。因货款打出后迟迟不见化肥运来,公司总经理感觉事情不对劲,就找沈某了解情况。沈某承认自己挪用了这笔款子,并答应6月26日去公司处理这事。眼看日子逼近,可自己却没钱归还公司,沈某想公司肯定要报案,自己总归要吃官司的,钱多钱少都一样,还不如再捞一笔。就这样,沈某又去平湖市新仓镇某公司收取了业务款167000元,将其中的149000元打入妻子的银行卡,然后携带该卡及余下的18000元现金潜逃。此后,沈某辗转江西、广西,可未能找到工作。7月13日,沈某在南宁火车站准备转往别处时,因使用假身份证被警方查获并被押解回海盐。